第九章 附則_溫州商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學校依據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物價局(浙教計〔2018〕22號)文件規定收取學費、住宿費。
第二十九條 學校設立多種獎學金,金額高,獲獎面廣。
第三十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7-86689055。錄取結果將通過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或溫州商學院招生網(http://zs.wzbc.edu.cn)公布。
第三十一條 招生工作聯系方式:溫州商學院招生辦公室
招生熱線:0577-86698888
學校網址:http://www.wzbc.edu.cn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溫州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