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報考條件與辦法_溫州商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四章 報考條件與辦法
第十一條 報考溫州商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2. 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均為P等及以上);
3. 學考科目均須合格;
第十二條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溫州商學院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書面材料的掃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無須遞送紙質材料。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 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并附考生本人簽名(無需蓋章);
2. 身份證(正反面);
注:上述材料請以掃描件或照片形式上傳到報名系統,如上傳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無法辨識,均視為報名無效。
第十三條 學校將對考生的報名信息及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在招生網上予以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溫州商學院“三位一體”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