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自主招生考試須知
1、在考試前15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
2、開始考試15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不得退場。
3、應考人員自帶簽字筆、鉛筆、三角板、圓規、橡皮參加考試,開考后應考人員不得傳遞任何物品。(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專業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時要自備鉛筆、鉛筆刀、軟橡皮、黑線筆、馬克筆、水彩顏料等繪畫工具)。
4、嚴禁將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帶有記憶性的、有運算功能的或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電子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嚴重違紀取消考試資格。
5、試卷發放后,應考人員必須首先在試卷規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填涂)本人姓名、考生號和準考證號等有關信息,不得做其他標記,否則,按違紀處理。
6、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7、綜合筆試的試卷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在指定位置作答,用鉛筆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
8、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窺視他人答題或交換試卷。
9、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10、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