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考試形式和內容(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六、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考試形式和內容
專業名稱 |
初試內容 |
復試內容 |
備注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1. 形象氣質和上鏡效果(100分); 2. 普通話播讀指定稿件(100分)。 |
1. 形象氣質、上鏡效果(100分); 2.普通話播讀并評論指定稿件(200分); 3.英語播讀指定稿件(100分)。 |
“普通話評論”限時2分鐘;“英語播讀指定稿件”含回答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