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錄取_天津音樂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
十二、錄取
1.經政審體檢合格,音樂學專業(包括音樂學理論、音樂教育、音樂商務與音樂 傳媒和音樂批評招考方向),校考專業考試合格,文化課(750 分滿分)成績達到我院 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經政審體檢合格,除音樂學外其他專業在文化課成績(750 分滿分)達到我院 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校考專業各招考方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科、理科。江蘇、新疆、上海等特殊省(市、自治區)高考 總成績折合為750 分計算。
4.凡獲得我校《文化課考試通知單》的專業合格考生,須確認已按照本省(市、 自治區)要求參加統一組織的藝術類統考,且成績合格,以免影響錄取。
5.被錄取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入學時間報到,超過十五天不報到者,按 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視為放棄入學資格,考試成績作廢,不存檔、不退檔、不轉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