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復查_天津音樂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
十三、復查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 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 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出,一律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者,交有 關部門查究。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 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 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出,一律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者,交有 關部門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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