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則_玉溪師范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如發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本校愿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玉溪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玉溪師范學院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如發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本校愿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玉溪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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