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藝術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簡章(四、考試科目及內容)
四、考試科目及內容
注:1、凡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星海音樂學院、沈陽音樂學院、四川音樂學院、武漢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西安音樂學院、南京藝術學院附中應屆畢業生,報考對應主修專業,可免專業考試初試(初試成績計入總分的專業必須參加初試)。但仍需辦理報名手續以及初試結束后的復試手續,并出示所在附中注明主修專業的證明。
2、凡參加南京藝術學院社會水平考級(音樂類)獲8級以上優秀證書(少兒聲樂除外)的考生,報考對應主修專業,可免專業考試初試(初試成績計入總分的專業必須參加初試)。但仍需辦理報名手續及初試結束后的復試手續,并于確認時出示相應考級證書。
(表2)
南京藝術學院高等職業教育學院在江蘇省招生專業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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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及方向 |
考試科目 |
環境設計 |
①素描②色彩 |
產品設計 |
①素描②色彩 |
視覺傳達設計 |
①素描②色彩 |
數字媒體藝術 |
①素描②色彩 |
表演 |
①臺詞②表演(命題小品)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①普通話語音②語言表達 |
舞蹈編導 |
①舞蹈基本功②舞蹈編導 |
音樂學(師范) |
①演唱或演奏②基本樂科(基本樂理與聽音、視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