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優惠政策_華東理工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五、錄取優惠政策
自主招生入選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填報自主招生高考志愿。
錄取優惠政策為:(1)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達到當地自主招生控制線上20分,且考生在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本人選報的3門高考選考科目中至少有1門必須符合高考專業志愿的選考科目要求(詳見附件);(2)江蘇省考生達到江蘇省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線上20分,且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B及以上;(3)其他省份考生達到華東理工大學在該省理工類本科一批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且不低于當地理工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入選華東理工大學自主招生名單的考生,其高考投檔成績達到華東理工大學公示的錄取優惠分值,如果華東理工大學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且考生體檢不受限制,則予以錄取;如未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且考生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則予以退檔。具體專業安排如下:考生高考專業志愿必須屬于在自主招生入選公示的“可報考專業大類”內的專業。考生應填滿所在省規定可填的專業志愿數且不能重復(重復填寫的專業志愿只計算前1個,后面重復的專業視為空白)。具體按以下方式錄取:(1)入選考生高考投檔成績排名(指自主招生入選并投檔考生之間的排名,下同)在30%(含)以內的考生滿足第一專業志愿;(2)排名在30%~60%(含)的考生滿足第一或第二專業志愿(若第二個專業志愿為空白,則由學校統一安排專業);(3)排名在60%之后的考生由學校參考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統一安排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