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及材料審核_華東理工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三、報名及材料審核
1. 考生網上報名。
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自行注冊、獲取報名號,在網上根據系統提示填寫相關信息、打印由系統生成的自主招生申請表等相關材料。根據系統提示,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
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報名材料上傳。
2. 書面材料提供與寄送。
書面報名材料包括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請表和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主要包括獲獎證書(證明)復印件及反映考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不包括論文和專利)。
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校長簽字和中學蓋章,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考生報名材料中有關獲獎證書等應在華東理工大學自主招生報名時間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補報。
請用A4紙打印材料,并按照“申請表”和“其他材料”的順序裝訂,裝訂時請確保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和底面。請精選材料,總頁數不宜超過15頁。
考生報名材料經中學蓋章確認后寄送到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建議使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所有申請者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3. 材料審核。
華東理工大學將組織由相關學科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擇優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并在陽光高考平臺予以公示,考生所提交的競賽獲獎情況等將在華東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初審結果生效。具備條件的高考改革試點省份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中相關內容將提供給專家作為重要參考材料。
材料初審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參加華東理工大學組織的測試。考生可以通過華東理工大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其中,關于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高考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報考專業的科目要求,詳見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