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注意事項_電子科技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八、注意事項
1.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獲得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高考后填報的自主招生專業志愿須與公示的入選專業一致。
3.浙江省與上海市自主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與電子科技大學在當地公布的2019年同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相同,詳見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專業(類)及選考科目要求。
4.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要求按照《電子科技大學2019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關規定執行。
5.電子科技大學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若發現以電子科技大學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電子科技大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