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監督及申訴_蘇州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八、監督及申訴
1.學校將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健全工作機制,接受社會監督,嚴防權力尋租,切實保障各環節按程序有序實施。學校監察處對全過程進行監督,及時處置違規違紀方面的信訪問題(電話:0512-67507343,郵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凡是以單位名義反映的必須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必須署真實姓名、所在單位和聯系方式。
2.蘇州大學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將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公示。相關中學應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有關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3.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取消其自主招生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對于自主招生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