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政策_蘇州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七、錄取政策
1.志愿填報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有關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為公示的入圍專業(類)。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的有關規定。除此以外,根據相關專業培養及就業的實際情況,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進校后以英語安排外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慎重報考。另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實施全英文教學,要求考生英語基礎扎實、英語成績優秀。
2.優錄政策
上海、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其余省份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點本科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根據所報考專業(類)享受對應優錄政策,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優錄政策條件并滿足錄取要求的即予以錄取。
省份 | 優錄形式 | 優錄政策1 | 優錄政策2 | 優錄政策3 |
上海 | 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對應分值 | 5分 | 10分 | 15分 |
浙江 | 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對應分值 | 25分 | 30分 | 40分 |
江蘇 | 達到學校同科類模擬投檔線下對應分值 | 16分 | 8分 | 0分 |
其他省份(按高考滿分750分算) | 達到學校同科類模擬投檔線下對應分值 | 20分 | 15分 | 10分 |
說明:除上海、浙江及江蘇以外的高考滿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所享受的實際優惠分值按照“上表優惠分值×生源省份高考滿分/750”計算,出現小數則按四舍五入的規則確定實際優惠分值。
3.錄取
(1)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圍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即蘇州大學普通類非定向招生計劃所在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對于上海、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點本科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2)取得學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及以上,所報專業(類)符合學校選科要求。
(3)錄取名單將于7月25日前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