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國語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錄取辦法及原則
1.入圍考生在普通類提前志愿填報時須以第一志愿填報學校,學校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學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 =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選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面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4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科目A等計10分,B等計6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的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兩門科目合二為一,并按平均成績計算。2.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分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