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2018在廣東省藝術類校考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湘潭大學在廣東省藝術類專業校考報名
有關注意事項的公告
湘潭大學2018年在廣東省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即將展開,根據教育部、廣東省相關文件的要求,為切實做好相關報名、考試工作,現將有關注意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湘潭大學在廣東省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類型為省統考基礎上的校考(簡稱“統+校”)。報名參加湘潭大學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必須通過廣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持有廣東省校考準考證。未參加省統考或省統考成績不合格的考生,按照廣東省相關規定將不能參加錄取,其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考試安排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在相應時間段內及時登錄湘潭大學招生網(http://zhaosheng.xtu.edu.cn)進行報名、繳費和準考證打印。具體安排如下:
1.時間安排。報名:2月10日-2月15日;繳費:2月13日-2月18日;準考證打印:3月1日-3月3日;校考:3月5日全天。
2.考試地點。深圳市行知職業技術學校。
三、其他注意事項
1.關于報名人數。根據廣東省相關文件精神,因考點承受能力有限,為維護公共安全和正常考場秩序,湘潭大學將對網上報名考生預先進行資格審定。資格審定按報名先后順序進行,報名繳費人數達到考場承受能力上限后(限1200人),將不再接受考生報名。資格審定合格的考生方可進行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2.關于信息填報。考生在系統填報信息時,需如實、完整的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身份證號碼、考生號、所在中學等),信息一經提交,將不允許修改。如因考生信息填報不準確、不完整等原因,造成資格審定不通過的,其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 關于成績查詢。湘潭大學在湘潭大學招生網上發布專業校考成績,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劃定專業合格線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單。合格考生務必于4月10日前上湘潭大學招生網核準個人信息,并自主打印“湘潭大學2018年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湘潭大學不再寄發紙質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