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組織機構_中國美術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戰略、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學科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主管校領導擔任主任。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外地(非辦學機構所在地)考點招生工作組,負責該考點的宣傳、咨詢和招生考試。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監督辦公室設在紀監審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