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4年轉專業實施辦法
1、學生進校后無特殊原因一般不予轉專業。
2、屬錄取時分配專業不當造成的問題,學生報到時必須向招生處書面說明,核實后重新調劑專業。
3、對錄取的專業確實存在學習障礙,或轉入的新專業更能發揮本人學習專長的學生,在一年級第一學期內向教務處提出轉專業書面申請,經過考試和審查,并通過轉入系進行面試符合新專業條件的,經學校批準可轉入新專業學習。已批準轉專業的學生,不得申請再轉回。
4、學生在校期間最多只能轉專業一次,且二、三年級一律不予轉專業。
5、不能跨類別轉專業。即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入普通類專業學習,普通類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入藝術、體育類專業學習;師范類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入高職類專業學習,高職類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入師范類專業學習。
6、除文理兼招的專業外,不得跨科類轉專業。例如:文史類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入理工類專業學習,理工類專業的學生也不得轉入文史類專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