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華大學2017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政策一: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不需要擔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用。
(一)貸款政策
1、每學年申請,貸款金額本專科學生原則上每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
2、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
3、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貼息,畢業后的利息由學生支付,并按約定償還本金。還本寬限期為3年整,在還本寬限期內借款學生只需償還利息,無需償還貸款本金;
4、借款學生畢業后,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應及時向經辦機構提供書面證明,經辦機構審核后,報經辦銀行確認,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全額貼息;
5、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有兩種模式:一是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即通過就讀學校向經辦銀行申請;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即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貸款辦理流程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1)辦理流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貸款申請---------提供所需材料---------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審核---------報經辦銀行審核、確認---------簽訂貸款合同---------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受理證明》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確認函》---------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貸款學生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確認函》返回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確認---------經辦銀行發放貸款。
(2)辦理日期:申請受理開始日期、申請受理結束日期、回執接收截止日期由各縣(市、區)資助管理中心根據工作安排指定。
(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入學報到需完善的貸款手續
貸款學生入學時,應及時將《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受理證明》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確認函》交到綠色通道辦理處或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如遇特殊情況,學生應主動與縣(市、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在規定日期內縣(市、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未收到電子合同回執或確認函回執,視同該貸款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2、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1)辦理流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貸款申請---------提供所需材料---------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報經辦銀行審核、確認---------簽訂貸款合同---------經辦銀行發放貸款。
(2)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戶口本、學生證審原件,交復印件;
2)借款申請書(手寫);
3)家庭經濟貧困證明或《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由學生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辦民政部門蓋章);
4)農行卡;
5)學生所在班的班主任或輔導員身份證復印件(注明專業、年級、班、班主任姓名及手機電話)。
(3)辦理日期:申請受理開始日期、申請受理結束日期,由學校與經辦銀行根據工作安排指定。
(三)西華大學賬戶信息
戶名: 西華大學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郫縣支行紅光西華大學支行
開戶賬號: 4402054619100001640
高校開戶行行號:102651005466
高校代碼:45071757—8
學校資助中心經辦人:余青
學校資助中心聯系電話:028—87722331
郵編:610039
政策二:四川省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特別資助
四川省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從2016年起,新入學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研究生,每生每年可獲得2000元交通費和2000元生活費資助,直到學業結束。四川省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特別資助向學生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
政策三:入學綠色通道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全日制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期間,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經學校全面客觀地進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政策四:國家助學金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和無固定工資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入校后根據學校規定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解決在校學習期間的生活費。本專科生可獲得4000元、3000元、2000元三檔資助,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可獲得6000元資助。
政策五:國家獎學金
特別優秀的全日制學生,從二年級起可申請獲得國家獎學金,本專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政策六:國家勵志獎學金
品學兼優的本專科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學生,從二年級起可申請獲得國家獎學金,生每生每年5000元,頒發四川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政策七:勤工助學
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校后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申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補貼學習和生活費用。
政策八: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全日制高校學生,可獲國家資助。國家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在讀學生(含新生)服役期間,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如自愿復學(或入學)可獲得學費減免,本專科生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政策九:直招士官國家資助
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校全日制學生可獲得國家資助。國家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校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專科生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政策十: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請學費資助。本專科生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政策十一: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中央部屬高校應屆畢業生,自愿到中西部或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3年及以上的,可獲得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本專科生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分三年補償或代償。
四川省屬高校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學生,自愿到四川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連續服務滿三年及以上的,四川省政府對其學費按本專科生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給予獎補,一次發給畢業生。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得助學貸款尚未完全歸還的,優先償還貸款余額,結余部分發給畢業生;當獎補款小于貸款余額時,全部用于償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