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第三章第四節 主輔修與雙學位)
第二十六條 學生在修讀主修專業的同時,可根據自己的興趣、能力和學校教學條件,依據《天津商業大學學生輔修專業管理辦法》和《天津商業大學雙專業暨雙學位管理辦法》,申請修讀另外一個專業,作為輔修專業。
第二十七條 獲得主修專業畢業證書,達到輔修專業或雙專業教學要求的學生,可獲得輔修專業或雙專業證書。獲得主修專業學士學位證書,且符合雙專業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可獲得雙學士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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