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貴校在招生錄取時是按什么原則確定我的專業?(廣東海洋大學2017年招生錄取答考生問)
請問貴校在招生錄取時是按什么原則確定我的專業?
答:根據《廣東海洋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相關規定: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廣東海洋大學依據考生志愿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原則上不錄取沒填報廣東海洋大學志愿的考生。
(2)尊重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分數優先規則確定考生專業。不錄取既不填報專業志愿,又不填報專業服從志愿的考生。
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時,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考生的成績排位,則按考生的排位從前到后順序擇優錄取。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沒有考生的成績排位,則按統考科目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統考科目成績總分仍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理科為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外語;文科中的英語和日語專業為外語、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其他文科專業為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數學。
(3)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4)廣東海洋大學在上海、浙江的考試科目按照提前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5)廣東海洋大學在江蘇省的錄取要求:考生進檔后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排序錄取,如高考總分相同,則參照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6)廣東海洋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