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海洋大學“專升本”學生入學須知
親愛的同學,祝賀您升入我校本科專業繼續大學學習。為便于您順利辦理入學手續,請仔細閱讀以下事項,按期報到。
一、報到
1.報到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9月7日上午9:00—11:30。
地點:上海海洋大學 (浦東新區臨港新城滬城環路999號)
9月8日分學院參加入學教育,9月11日開始上課。未經請假或請假后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 報到流程
⑴招生辦公室報到
報到地點:學生事務中心(蘇友樓)1樓大廳
提交《專升本預錄取通知書》、 《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換取《錄取通知書》。
⑵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報到
專 業 |
學院報到地點 |
生物科學 |
水產與生命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宿舍第四小區) 聯系電話:61900410、61900409 |
環境科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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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與動力工程 |
食品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食品學院樓A107室) 聯系電話:61900361 |
海洋科學 (海洋管理方向) |
文法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宿舍第十小區) 聯系電話:6190656 |
物流管理 |
經濟管理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經濟管理學院115) 聯系電話:61900857 |
①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報到
報到時需提交材料如下:
? 《上海海洋大學專升本錄取通知書》
? 身份證復印件2份(用于辦理農行借記卡和戶口遷移)
?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證件照2張,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專業
? 兵役證復印件一份(僅限上海籍男生提供)。
②學院教務工作辦公室報到
?報到時需提交2份專科階段成績單(原件)。
?報到當日完成學分認定,并在教務管理人員的指導下完成選課。
專 業 |
學院教務辦公室地點 |
生物科學 |
水產與生命學院211室 聯系人:周老師 聯系電話:61900406 |
環境科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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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與動力工程 |
食品學院213室 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61900367 |
海洋科學 (海洋管理方向) |
海洋科學學院333室 聯系人:邵老師 聯系電話:61900695 |
物流管理 |
經濟管理學院219室 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61900862 |
二、戶口遷移
遷戶口學生需將戶口遷移證、錄取通知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交所在學院。如果戶口遷入學校,務必于報到當天上交《戶口遷移證》,逾期不再受理;戶口一旦遷入學校,在讀期間戶口一律不得遷出。遷往地址:上海海洋大學或上海市滬城環路999號;
落戶地派出所:臨港新城派出所。
三、組織關系
1.團組織關系:團員須帶團員證到所在學院辦理組織關系轉接手續。如遇團員證遺失情況,由所在學院匯總后統一交校團委補辦,補辦需本人近期免冠證明證件照1張,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專業。
2.黨組織關系:黨員須在2017年9月7日前到原單位,請相關負責人在黨員管理系統中(網上)將組織關系從原單位轉到中共上海海洋大學相關學院委員會(如中共上海海洋大學食品學院委員會、中共上海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委員會等);9月7日報到時請到相關學院負責人處報到,請學院負責人在黨員管理系統中(網上)接收組織關系,并編入支部。
從本校高職學院升入本校本科的學生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調整。
四、學生檔案
1.自帶檔案者請妥善保存(不得私自拆封),到校后按學校要求上交。
2.未帶檔案者請到學生處開調檔函。
五、學生宿舍管理
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收費按本市規定。
六、繳費
1.費用及明細:按上海市統一規定標準收取,詳見下表,其中醫療保險學生可自愿購買。
2.繳費辦法:所有費用報到時使用現金或銀行卡(借記卡、信用卡)繳費。
(海洋大學高職學生可將費用在8月31日前存入高職時使用的農行卡中,由學校統一扣繳)。
學 費(元/學年) |
住費(元/學年) |
繳費總計(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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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1200 |
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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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 按規定,學生大學就讀期間醫療費用自理,通過購買保險的方式解決患病產生的費用,學生自愿購買,分為大學生居民醫療保險(110元/年)和補充商業醫療保險(100元/年)。大學生居民醫療保險是上海市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提供住院、大病、門急診的醫療基本保障。只有參加大學生居民醫療保險,補充商業醫療保險才能賠付,否則補充商業醫療保險不能賠付。為減輕患病產生的醫療費用可能給家庭帶來的經濟困難,建議學生應該在首選居民醫療保險的基礎上,自愿選擇參加補充商業醫療保險。 |
七、幫困助學措施
1.學校建有完善的幫困助學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決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需填寫《上海海洋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并到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蓋章,報到時交輔導員。只有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才具備獲得資助的資格。
2.學校開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未能及時繳納學費的困難學生,憑已蓋章的《上海海洋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先行辦理入學手續。
3.學校鼓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積極參加勤工助學。無力繳納學費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者按照附件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須知》準備相關資料。其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調查表》中,需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蓋章,務必到校前備好,以便及時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享受政府貼息政策,學生在讀期間的利息全部由國家財政給予支付。具體事宜請報到后到學生事務中心一樓大廳國家助學貸款咨詢點咨詢。上述所有相關表格請在學校網站下載。
八、其他說明
“專升本”報到的相關信息請隨時登陸學校網站查看,http//zsjy.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