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醫科大學2024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
溫州醫科大學經教育部批準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是一所以醫學學科為重點,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應用研究型大學。1958年由浙江醫學院從杭州分遷到溫州,初名“浙江第二醫學院”,后更名為“溫州醫學院”,2013年更名為“溫州醫科大學”,是浙江省政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
二、報名資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并參加當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的考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三、招生計劃
2024年我校計劃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30人,具體招生專業詳見下表:
專業名稱 | 學制 | 授予學位 | 計劃數 |
眼視光醫學 | 五年 | 醫學學士 | 3 |
臨床醫學 | 五年 | 醫學學士 | 5 |
麻醉學 | 五年 | 醫學學士 | 3 |
醫學影像學 | 五年 | 醫學學士 | 3 |
口腔醫學 | 五年 | 醫學學士 | 2 |
預防醫學 | 五年 | 醫學學士 | 3 |
醫學檢驗技術 | 四年 | 理學學士 | 3 |
護理學 | 四年 | 理學學士 | 3 |
藥學 | 四年 | 理學學士 | 2 |
生物制藥 | 四年 | 工學學士 | 2 |
中藥學 | 四年 | 理學學士 | 1 |
合計 | 30 |
四、錄取標準
1. 我校錄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生的最低錄取標準為“3、3、2、A”,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達到第2級以上,公民科達標。
校長推薦計劃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公民科達標,其余三門核心科目的分數之和須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門科目的分數不得低于2分(含)。校長推薦計劃名額不超過8名。
2.我校將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踐等情況,從符合我校最低錄取標準的學生中,結合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和考生志愿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通過網上錄取系統提交至聯招辦,由聯招辦審核確定錄取名單。
五、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我校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上述招生專業均不錄取色盲、色弱考生,口腔醫學專業不招慣用左手的考生。
六、收費標準
香港地區文憑試學生的學費與內地學生相同,為人民幣6000元/學年至6900元/學年(具體收費標準以2024/2025學年收費公示為準);住宿原則上與內地學生同住,費用根據具體住宿條件收取,為人民幣1200元/學年至1600元/學年(具體收費標準以2024/2025學年收費公示為準)。
七、管理與畢業
1.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報到。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2.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不受限專業。
3.學生在校期間,按教育部及我校有關規定統一管理。
4.符合畢業條件的畢業生,頒發由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溫州醫科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溫州醫科大學學士學位。
八、獎助學金
學生入學后可申請教育部面向港澳臺學生設立的獎學金以及校內其他各類獎助學金。
九、監察機制
溫州醫科大學紀檢監察機構全程監督招生工作。監督電話:86-577-86699361。
十、聯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溫州醫科大學招生辦
郵編:325035
聯絡人:方老師
聯系電話:86-577-86689885
傳真:86-577-86689900
學校網址:http://www.wmu.edu.cn/
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w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