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華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一、學校全稱:安徽新華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省屬普通本科高校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望江西路555號
五、招生專業及計劃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指導性招生計劃的通知》(皖教發〔2023〕4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安徽新華學院2023年計劃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110人。學制為2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科門類 |
計劃數 |
備注 |
1 |
120204 |
財務管理 |
2 |
管理學 |
30 |
|
2 |
120801 |
電子商務 |
2 |
管理學 |
30 |
|
3 |
120103 |
工程管理 |
2 |
管理學 |
20 |
|
4 |
0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2 |
工學 |
30 |
|
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進行查詢。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六、報名條件
招生對象為當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章守紀,品德良好。
2、體檢符合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報名時間及辦法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20日-7月10日。
2、提交材料:
①《安徽新華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登記表》(附件1 點擊下載)。應屆生須由畢業高校教務管理部門或所在院系簽字蓋章。
②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③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掃描件)。應屆畢業生報名時如畢業學校還未發放畢業證和學位證,需提供由本科畢業學校出具的能獲得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的證明,報到時提供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原件供招生院校審核。入學后,如發現未獲得兩證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④體檢表。考生應按照戶籍所在省份關于2023年高考報名工作的相關要求進行體檢,體檢時間不早于2023年6月1日。體格檢查表須提供原件。(體檢表參考格式見附件2 點擊下載)
⑤一寸近期免冠藍底電子照片。
⑥《安徽新華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誠信考試承諾書》手寫簽字后掃描(附件3 點擊下載)。
以上材料為掃描件要求清晰、有效,以備審核。于2023年7月10日前提交至郵箱:mail.axhu.edu.cn,電子版材料主題格式:“姓名+報考院校+報考專業”。
八、報名資格審核
學校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考生可參加考試。考生務必確保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材料,因報名表信息填寫不全、考生本人未簽字以及報名材料不全、虛假等導致審核不通過者,責任自負。
九、考試
具體考試形式及時間在安徽新華學院招生網另行發布。
十、錄取辦法
1、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如錄取排名最后一名總分并列相同時,則進行加試錄取。
2、招生計劃的執行及調劑: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將剩余未完成計劃按比例調整至生源充足的專業進行錄取。
3、學校將根據考試成績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學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擬錄取名單將在安徽新華學院招生網公示3天,公示期結束后根據主管部門文件要求辦理錄取手續。
4、體檢: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在線提交規定級別的醫院體檢證明,新生入學時還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5、錄取通知書發放和學生報到:錄取確認考生名單經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批準后,安徽新華學院即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個人檔案等在安徽新華學院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6、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并取得學籍。因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籍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7、各專業最終報到人數如達不到單獨開班人數(30人),將進行插班教學。
十一、收費標準
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學費標準與本科生相同。按照安徽省發改委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發改委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十二、頒發證書
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檔案關系要求轉至學校,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經校學位委員會批準,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符合結業條件的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可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十三、其他說明:
1、安徽新華學院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關規定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收工作,若相關規定有所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文件執行。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認真復查,凡不能如期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或不符合報考資格、體檢不合格、冒名頂替、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十四、聯系方式:
電話:0551-65872818網址:https://www.axhu.edu.cn/
十五、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屬安徽新華學院招生辦公室,如與上級文件不同或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