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工業大學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章程
學校名稱、辦學地點及層次
學校全稱:內蒙古工業大學
英文名稱:InnerMongoliaUniversityofTechnology
學校國標代碼:10128
學校地址:新城校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愛民街49號)
金川校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川工業園區)
準格爾校區(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大路新區)
辦學層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內蒙古工業大學
頒發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內蒙古工業大學設立學校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全面負責領導內蒙古工業大學專升本的招生工作。內蒙古工業大學紀委、監察部門對專升本的招生工作實施監督檢察。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招生原則:內蒙古工業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招生計劃:學校根據國家和社會的人才需求,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為準,可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s://www.nm.zsks.cn/)和“內蒙古工業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b.imut.edu.cn/)進行查詢。
投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規則投檔。投檔比例原則上為1∶1,出現同分情況時,依次比較專業基礎課、公共課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所有成績相同,一并投檔。
錄取規則:專升本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執行“招生院校負責,自治區招委會辦公室監督”的錄取體制。專升本錄取工作實行網上錄取,嚴格按照考生畢業專業與招生專業對應關系進行錄取,嚴禁跨專業錄取。其中,統一考試考生(含普通考生和專項計劃考生)分數須達到或超過同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1、普通考生普通批次錄取。考生分數須達到或超過同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學校根據考生公共課與專業課總成績,在普通考生招生計劃內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按專業基礎課、公共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在招生范圍內擇優錄取。根據平行志愿原則,凡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檔,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棄為由退檔。
2、專項計劃考生在專項計劃批次錄取。考生分數須達到或超過同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學校根據考生投檔情況,按專項計劃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按專業基礎課、公共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在招生范圍內擇優錄取。
3、獲獎免試考生在提前批次錄取。學校根據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賽、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或金、銀、銅獎的順序依次錄取,同一賽項、同一等級獲獎考生個人獎優先于團隊獎錄取,同為團隊獎以獲獎名單中個人排名優先順序錄取。
其他
體檢標準:我校化工類專業(應用化學)不錄取色盲、色弱考生。其余專業錄取的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健康復查:新生入學后按規定對其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學校學生管理等有關規定處理,視情節嚴重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學費標準:校企合作專業學費為10000元/學年,普通本科專業按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規定的學費標準執行,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b.imut.edu.cn/
info/1016/1331.htm。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imut.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imut.edu.cn/
獎貸助學金政策網址:http://www.career.imut.edu.cn/
電子信箱:zsb@imut.edu.cn
咨詢電話:0471-6576346
監督電話:0471-6576029
本章程由內蒙古工業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