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衢州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衢州職業技術學院 | |
二、院校國標碼 | 12877 | |
三、校址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白云街道江源路18號 | |
四、層次 | □本科 ?專科 | |
五、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衢州職業技術學院 |
證書 種類 | 衢州職業技術學院培養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 |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校面向全國多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 |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
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中外合作辦學(中日合作)專業教學使用外語語種和外語公共課為日語,其他專業教學使用外語語種和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 |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 |
十二、錄取規則 |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所有專業無外語單科成績要求。 (三)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五)學校在招生錄取中,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 (六)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八)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九)學校對高職提前招生、五年制職業教育的招生錄取,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及學校公布的相關簡章和章程的規定執行。 |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藝術類專業學費9000元/學年,非藝術類專業學費6000-7500元/學年,其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8000元/學年。 |
住宿費標準 | 1200元/學年。 | |
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四十余項(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各類優秀學生獎學金和社會獎助學金),同時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對符合資助條件的特別困難新生發放新生補助。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室申訴舉報電話:0570-8068232。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衢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s://zs.qzct.net/ 電話:0570-8068678 傳真:0570-8068678 | |
十七、其他須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