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學2017年插班生招生考試考生須知
一、考試安排
考試時間:2017年5月28日
考試地點:上海海洋大學公共實驗樓(臨港新城滬城環路999號)
序號 |
考試科目 |
考場號 |
考試地點 |
考試時間 |
1 |
英語 |
01 |
第二教學樓2205 |
9:00~11:00 |
2 |
02 |
第二教學樓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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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3 |
第二教學樓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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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4 |
第二教學樓2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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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5 |
第二教學樓2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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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6 |
第二教學樓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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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等數學 |
07 |
第二教學樓2205 |
13:00~15:00 |
8 |
08 |
第二教學樓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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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9 |
第二教學樓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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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第二教學樓2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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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 |
第二教學樓2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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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基礎化學 |
12 |
第二教學樓2206 |
二、考生須知
1.考生進入考場前須帶好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學生證,證件不全不得參加考試。
2.不準攜帶通訊工具(如手機等)進入考場,不準使用有存儲、錄音或記憶功能的電子產品。
3.考生進場前應將手機、書籍、筆記、資料等物品寄放至指定地點,與考試無關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4.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遵循監考員的安排和要求,在指定座位入座。遲到30分鐘以上,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開考30分鐘內,不得交卷離開考場。
5.考試期間,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談和討論,不準窺視其他考生的試卷,不準互借計算器等文具用品,不準夾帶紙條、交換試卷和草稿紙,不準將裝訂的試卷拆開。考試用紙(包括草稿紙)一律由學校提供,考生不用自備。
6.考生如遇試卷印刷不清等情況,應舉手報告。考生不得要求監考員對試卷內容作任何解釋和提示。
7.考生在答卷時,除特別規定需用鉛筆外,都必須用藍、黑色墨水的筆書寫,字跡要端正、清晰,不準使用修正液和修正帶。
8.考試結束時,考生應坐在原座位不要離開,等待監考員收取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待監考員宣布可以離場時考生方可離開。嚴禁考生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攜帶出考場。
9.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規則,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中的有關考試作弊行為進行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三、考生攜帶考試文具說明
1. 參加《英語》的考生須攜帶2B鉛筆、水筆、橡皮(聽力考試使用Mp3統一播放,考生不用攜帶收音機)。
2. 參加《高等數學》《基礎化學》的考生須攜帶藍、黑色水筆、鉛筆、橡皮、直尺、不具有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