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學院鄉村小學全科型教師調劑管理辦法
根據《甘肅省鄉村小學全科型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河西學院小學鄉村全科型教師招生情況,制訂本辦法。
一、調劑原則
按“志愿優先、設崗縣區生源地優先、成績優先”的三優先原則進行調劑,并簽訂三方協議。
二、調劑程序
1.設崗縣區需求計劃與本縣區錄取生源數量一致時,該縣區考生直接簽訂協議,不再調劑。
2.設崗縣區需求計劃與本縣區錄取生源數量不一致,且本縣區錄取生源少于崗位需求計劃時,該縣區生源直接簽訂協議,不再調劑。
3.設崗縣區需求計劃與本縣區錄取生源數量不一致,且本縣區錄取生源數量大于崗位需求計劃時,對該縣區內考生折算成績排序,優先滿足排名靠前考生本縣區志愿或錄取生源少于崗位需求計劃的縣區志愿。對不能滿足志愿的考生,列入待調劑考生。
4.非設崗縣區生源地考生直接列入待調劑考生。
5.公布各縣區崗位缺口情況,對所有待調劑考生按折算成績排序,調劑考生按排序名次先后選擇縣區崗位。
6.協議簽訂后,原則上不再做變更。
三、成績折算辦法
將當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數線做為基礎分,折算成績=100-(基礎分-考生投檔成績)。折算成績相同時,依次統一參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