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旅游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單招招生章程
鄭州旅游職業學院
2022年高職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安全、規范做好鄭州旅游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單招招生工作,依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59 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鄭州旅游職業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鄭州旅游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單招招生工作。
第三條 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切實規范高職單招報名、資格審查、宣傳、命題、考試、閱卷、錄取、公示等程序和行為,維護高職單招考試公平公正。鄭州旅游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嚴格疫情防控。堅持屬地管理原則,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最新版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制定組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鄭州旅游職業學院
第六條 國標代碼:13791
第七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金龍路188號(象湖校區)
第八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教育
第九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十條 學院簡介:
鄭州旅游職業學院創辦于1985年,是一所以培養旅游人才為主的公辦高職院校。學校占地面積1251畝,總建筑面積57.32萬平方米。設置了9個二級學院、3個教學部、1個繼續教育學院、1個國際教育學院以及河南旅游研究院和高等職業教育、旅游規劃、酒店咨詢等研究中心。學校現有教職工806人,其中教授22人、研究員1人,副高以上職稱126人,博士及在讀博士23人,碩士498人,“雙師型”教師426人。學校建有178個具備“四位一體”(教學、實訓、培訓,博物、展覽、交流,研發、生產、銷售,旅游、創業、服務)功能的實訓室,其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18個。學校與釣魚臺國賓館、迪士尼、加勒比郵輪、宋城、同程藝龍、萬豪、洲際等140多家行業品牌企業開展了緊密型的校企合作,與美、奧地利、韓國、日本等國及臺灣地區的高校建立了合作辦學關系。學校獲批1+X證書考核站點4個,參與試點的證書23個。學校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數8481套臺,館藏紙質圖書113.71萬冊,中文專業期刊446種、電子專業期刊11,965種,教學區和辦公區實現無線網覆蓋。學校教學樓、學生公寓、食堂、學生活動中心、藝術中心、體育館、網球場、籃球場、田徑場等專業化、現代化場所一應俱全,為學生學習、活動、生活提供了充分保障。
學校以旅游為特色和骨干,以區域產業發展需求為導向,開辦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旅游英語、烹飪工藝與營養、空中乘務、大數據技術、電子商務等51個專業,其中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2個、全國職業院校旅游類示范專業點2個、教育部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骨干專業4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6個、省級特色專業4個,形成了 “1+3+1”專業群格局,其中旅游管理專業群為河南省高水平專業群建設項目。
建校37年來,學校共為旅游等行業培養培訓近10萬名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保持在95%以上,專升本及出國深造學生也逐年攀升,被業界譽為河南旅游人才培養的“黃埔軍校”。近三年,學生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全國旅游院校服務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7個、二等獎10個;在省賽中獲得一等獎10個、二等獎8個,在“挑戰杯”河南省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獲得特等獎2項,在河南省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二等獎3個。
學校是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中國旅游協會教育分會副會長單位、國家旅游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教育部示范性職教集團培育單位、全國高職高專《定制旅行管理與服務》《旅游管理》2個專業國家教學標準制定學校、河南省文明校園、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級優質高等職業院校、河南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職業學校和高水平專業建設工程立項建設單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管理、考試組織、宣傳工作、后勤保障、安全保衛、志愿服務、信息化保障、疫情防控、紀檢監察等9個專項工作小組,統籌安排、具體落實高職單招各項工作任務。
第四章 招生對象、專業和計劃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
(一)已通過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二)已通過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和計劃
備注:2022年高職單招總計劃2517個,其中高中生1080個,中職生和社會考生1347個,退役士兵90個。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參照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執行。機電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所有專業,動漫制作技術、數字媒體技術專業為4200元/年;藝術類專業為6000元/年;其它專業3700元/年。各專業住宿費標準擬定為800元/年/生,教材費600元/年/生(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六章 志愿填報
第十五條 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時至26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進行網上志愿填報。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補報和更改。
第十六條 考生可根據自己意愿填報多個專業,中職生可不限類別跨專業填報。
第十七條 學校依據考生報考信息,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3月29日15時起在學校官網“招生信息網”頁公示通過審查的考生名單。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4月6日至7日登陸學校官網首頁下方“單獨招生系統”核對和完善報考信息,務必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無準考證和身份證不能入場(特殊情況報考試組織組裁決)。
第七章 考試及免試入學
第十八條 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對參加考試的考生分類型、分時段、多批次、小規模進行考試。
(一)考試方式
1.高中生
(1)高中生是指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
(2)文化素質考試
①采用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按滿分200分折算,不再另行組織文化課考試。
②語文、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科目成績為A等級折算為28分,B等級折算為25分,C等級折算為20分,其它等級不折算計分。
③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各科目成績為A等級折算為15分,B等級折算為12分,C等級折算為10分,其它等級不折算計分。
備注:如省教育考試院提供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具體分數,則以成績總分為準,按滿分200分折算。
(3)職業適應性測試(按考生所報第一專業進行)
①測試內容: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和創新能力、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能力、心理健康狀況、職業潛能等;
②測試方式:面試;
③測試分值:200分;
④測試安排:4月8日上午9點(7點30分開始可從南門進校),鄭州旅游職業學院象湖校區,具體以準考證上信息為準。
2.中職生和社會考生
(1)中職生是指應屆中職畢業生,社會考生是指沒有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的高中生以及往屆中職生、同等學歷等其它類型的考生。
(2)文化素質考試
①考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大綜合,以《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為基本依據;
②考試方式:筆試;
③試卷分值:200分;
④考試安排:4月9日上午9點至11點(7點開始可從南門進校),鄭州旅游職業學院象湖校區,具體以準考證上信息為準。
(3)職業技能測試(按考生所報第一專業進行)
①測試內容: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和創新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心理健康狀況、綜合專業能力等;
②測試方式:面試;
③測試分值:200分;
④測試安排:地點為鄭州旅游職業學院象湖校區,時間為4月9日中午1點,具體以準考證上信息為準。
3.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的招生計劃在鄭州旅游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單招計劃中單列。退役士兵須提交本人《義務兵退出現役證》、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據的自主擇業證明,于3月18日至20日到鄭州旅游職業學院官網下方“單獨招生系統”注冊并上傳證明材料(如上傳中遇到問題,可打電話咨詢或到現場提交),審核通過的考生在3月22日至23日到學校招生就業中心提交原件,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填報志愿。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質考試免試,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分值200分。學校單獨命題、組織測試。測試具體安排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
4.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
第一志愿報考鄭州旅游職業學院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游戲藝術設計、歌舞表演等藝術類專業的考生不限以往所學專業,除按生源類型參加高中生、中職生和社會考生的考試并計分外,還需參加專業技能加試,其中三個美術類專業加試內容為素描靜物,加試分值滿分為100分;歌舞表演專業加試內容為:舞蹈類,每位考生準備一段成品舞蹈,舞種不限;聲樂類,每位考生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選,限民族、美聲唱法。加試分值滿分為100分。加試具體安排以準考證上信息為準。
5.空中乘務專業附加條件
(1)身高:女生162cm-175cm,男生172cm-185cm。
(2)視力、聽力:雙眼矯正視力(E形表)不低于4.8,無色盲、色弱、斜視,聽力不低于5米。
(3)口齒清楚,聲音清亮,普通話標準。性格開朗大方,心理素質較好,富有團隊合作精神。
(4)五官端正、氣質優雅;面部、頸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無明顯的疤痕;形體勻稱,步態自如,動作協調,無明顯“X”形腿或“O”形腿。
(5)身體健康,無遺傳性疾病,無傳染性疾病。
(6)同等條件,藝術考生、有特長考生優先考慮。
(二)成績認定
1.高中生、中職生和社會考生:考試成績=文化素質考試分數+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分數+賦分項分值(直至滿分);
2、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考試成績=文化素質考試分數+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分數+專業加試分數+賦分項分值(直至滿分);
3、退役士兵: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分數+賦分項分值(直至滿分)。
第十九條 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技能競賽成績及其它賦分辦法:
(一)職業資格證書高級10分,中級6分,初級2分;
(二)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20分,三等獎10分;
(三)獲得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市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6分;
(四)根據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其他規定賦分;
(五)如有重復項,最高賦分不超過20分;
(六)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競賽證書等賦分需和所報第一專業對應,否則無效。
第二十條 技能拔尖人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試入學:
(一)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獲獎者;
(二)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
(三)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并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
(四)考生申請免試專業需與技能競賽獲獎項目或取得的職業資格相關,提交的材料及填寫的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免試資格。
第二十一條 滿足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和高職單招賦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交《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免試入學考生交)、身份證、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技能競賽獲獎證書等資料,于3月18日至20日到鄭州旅游職業學院官網下方“單獨招生系統”注冊并上傳證明材料(如上傳中遇到問題,可打電話咨詢或到現場提交),審核通過的考生在3月22日至23日到學校招生就業中心提交原件,報送經教育廳批準后方可免試錄取或賦分。
第二十二條 考生來校時須佩戴口罩,持身份證、準考證(考前來校提交材料時可暫不提供準考證)、48小時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和電子版均可),掃全國行程碼和健康碼,接受體溫測量,統一由象湖校區南門入校。具體以屬地疫情防控部門要求為準。特殊情況執行學校疫情防控預案。
第八章 錄取辦法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考生報考情況和考試成績,在高職單招計劃總額內可調整分類和專業計劃,按四類分別設定錄取分數線。若有不能完成計劃的類別和專業,高中生類、中職生和社會考生類、退役士兵類剩余計劃可共用,藝術類專業剩余計劃轉入普通高招計劃。
(一)高中生類: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如考生所報專業均未錄取,則默認同意調劑,鄭州旅游職業學院按錄取情況對其按所報專業順序進行專業調劑(不同意的需在鄭州旅游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系統”里注明)。同分的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成績(同分按語文成績、英語成績、數學成績)進行排序錄取。
(二)中職生和社會考生類:同高中生類。
(三)退役士兵類:考生計劃單列,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如考生所報專業均未錄取,則默認同意調劑,鄭州旅游職業學院按錄取情況對其按所報專業順序進行專業調劑(不同意的需在鄭州旅游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系統”里注明)。
(四)報考藝術專業類的考生:計劃單列,在所報藝術類別內(美術類或歌舞類)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同分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專業加試分數、文化素質成績(同分按語文成績、英語成績、數學成績)進行排序錄取,如所報的藝術類別內專業均未錄取,則按照文化素質考試分數+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分數在考生所報的其他專業中進行錄取,錄取規則同高中生、中職生和社會考生。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將考生成績及擬錄取考生名單于4月18日至4月22日將在學校官網首頁下方“單獨招生系統”公示。公示后的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通知書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第九章 報到和復查
第二十五條 被錄取的考生后按《2022級高職新生報到須知》要求來校報到。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和體檢。
第十章 高職單招時間安排
第二十七條 高職單招主要工作時間安排見下表:
第十一章 相關政策
第二十八條 已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招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未被鄭州旅游職業學院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招考試。
第二十九條 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參加高招體檢的被錄取單招考生不予辦理入學手續(通知書已發者,學校予以取消錄取資格)。
第三十條 被錄取的高職單招考生全部在象湖校區全日制學習,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的學籍管理、繳費、獎助學金、實習、就業創業、專升本等待遇。學費、教材費、住宿費執行國家公辦高校收費規定。
第三十一條 為保證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鄭州旅游職業學院建立了完備的學生資助體系以確保每一位學生都能順利完成學業。其中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8000元,完全覆蓋鄭州旅游職業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費與住宿費;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比例約為20%,標準分別為4000元/人/年、3300元/人/年、2600元/人/年三個檔次;表現優異學生還可獲得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8000元/人/年,勵志獎學金標準為5000元/人/年;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資助標準最高為400元/人/月;鄭州旅游職業學院還設立了學校獎學金,分為綜合獎學金一、二、三等和專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多個項目,標準為100-2000元不等(視具體情況進行不同標準的獎勵)。此外,學校還設置有冬季補貼、特困生救助、特殊群體學生免學費等資助項目。
第三十二條 被錄取的單招考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條件的,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鄭州旅游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并推薦就業。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對違法違紀考生,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視違規違紀情節和性質,取消考試、錄取或當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工作,提醒考生同學們切勿輕信中介機構或個人與鄭州旅游職業學院有合作、交費可以錄取等欺騙行為。對以鄭州旅游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五條 本方案未明確事宜,另行確定和發布。若有與國家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政策為準。特殊情況由學校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第三十六條 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
第三十七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 鄭州市鄭東新區金龍路188號(象湖校區)
聯系電話:0371-61130063 61130064 61130065 61130062
乘車路線:從火車站或鄭州東站乘坐地鐵一號線到“市體育中心站”下車,B站口出站后向北行100米路東轉乘“308路”公交到鄭州旅游職業學院站下車。自駕導航目的地設為鄭州旅游職業學院(象湖校區)。
學院網址:http://www.zztrc.edu.cn
監督電話:0371-611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