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農林職業技術學院秋季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 全國統考 )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農林職業技術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松江 區 中山二 路 658 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招生計劃分配的原 則和辦法 | 1、足額落實國家指令性計劃,嚴格按相關文件要求的比例執行。 2、嚴格按照市教委下達計劃,并參考上一年各省市招生計劃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國家政策與導向、各地高考報名人數、生源質量等因素,確定當年度各省(區、市)招生計劃總數。 | |
六、預留計劃數和使用原則 | 無 | |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 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 | |
十、錄取規則 | 1、按照各省(區、市)高招辦投檔規定執行。 2、進檔后,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總分相同時:文科專業按語文、外語、數學順序排名依次錄取;理科專業按數學、外語、語文順序排名依次錄取;文理不分的省市在專業錄取時,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名依次錄取。 4、符合國家規定的加分對象,學校按規定執行。 | |
十一、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涉農專業:每生每學年2500元(滬教委財【2011】11號)(具體專業另行公布); 2、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農林職業技術學院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農林職業技術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 |
十三、聯系電話 | 上海農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021-57811385、021-67722699 | |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 上海農林職業技術學院紀檢室:021-67722610 | |
十五、網址 | http://www.shafc.edu.cn | |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 我院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院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同時,學校還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對符合國家助學貸款條件的學生,每月享受150元的學校生活補貼(一年補貼10個月);對家庭經濟困難,但又不符合助學貸款條件的學生,由學校給予每年500元的臨時困難補助;對因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將依據實際情況酌情發放特殊補助金。 學校承諾:確保被我院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七、其他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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