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外語職業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學前教育專業測試評分標準 ...
項目 |
面試內容、要求 |
分數 |
注意事項 |
綜合知識 (10分) |
10分 |
要求學生自信、樂觀,現場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反應能力較好。 | |
語言 (10分) |
考生現場隨機抽取文章段落進行朗讀 |
10分 |
口齒清楚,普通話語音準確,聲音響亮,口語表達清晰,姿態自然大方。口吃、大舌頭、不能講普通話、口齒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思維混亂者不予錄取。 |
音樂 (10分) |
清唱自備歌曲一首,曲風不限 |
5分 |
要求音準、節奏準確,聲音自然洪亮,并有一定藝術表現力 |
音樂素養考核(節奏、模唱、聽音、樂理任選一項) |
5分 | ||
舞蹈 (10分) |
考生自選舞蹈片段進行表演,形式為民族舞、現代舞或兒童舞。 |
7分 |
1.動作規范,肢體協調。 2.舞蹈動作的風格、韻律基本準確。 3.舞蹈的節奏準確且具有一定的表現力。 |
現場模仿老師作出的簡單舞蹈動作 |
3分 | ||
鋼琴 (10分) |
由自備曲目進行彈奏 |
10分 |
樂曲演奏規范、流暢和完整,基本功較扎實,具有正確把握節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準的能力,作品完成較好,無明顯錯音、錯節奏 |
美術 (10分) |
考生抽選題目(人物、動物和物體)現場作簡筆畫 |
10分 |
圖形準確、布局美觀,構圖合理、比例勻稱、完整得體線條流暢,充分表達藝術的形式美 |
總 得 分 |
說明:1.綜合知識為必考項,其余五項考生任選一項,成績保留一位小數。
2. 主考教師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考生測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