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學前師范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
一、2017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學前教育專業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項 目 |
面試內容 |
分值 檔次 |
評分標準 |
時間 |
分 值 (共50分) |
注意事項 |
五官形體 |
五官、身高、坐立行姿態等。 (現場模仿示范者做出的簡單動作) |
5—10分 |
1. 身高要求:女生1.45米以上;男生1.50米以上。 2. 五官端正,形體勻稱。 3. 行為舉止大方,有禮貌,著裝得體,走步姿勢正確。 |
1分鐘 |
10分 |
面部有較大面積斑痣、斜視、兔唇、歪頭、歪嘴、四肢有殘疾等,不予錄取。 |
3—5分 |
1. 身高要求:女生1.45米以上;男生1.50米以上。 2. 五官和形體一般,走步較協調。 | |||||
0—3分 |
1. 女生身高低于1.45米;男生身高低于1.50米。 2. 面部無明顯缺陷,四肢無殘疾,發育不良,走步不協調。 | |||||
才藝展示 |
器樂 (考生自備樂器,除鋼琴外,演奏自備曲目) |
15—20分 |
1. 演奏作品有一定難度。 2. 演奏方法和姿勢正確,具有較高的演奏技巧。 3. 節奏、力度、速度及音色把握良好,具有良好的樂感。 4. 能清晰流暢、完整地演奏一首作品,并具一定音樂表現力。 |
2-3分鐘 |
20分 |
才藝展示中器樂、聲樂、舞蹈、講故事、朗誦以及其他表演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繪畫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
5—15分 |
1. 演奏方法基本正確,節奏準確。 2. 能較完整演奏一首樂曲。 3. 音樂表現力和演奏技巧一般。 | |||||
0—5分 |
1. 演奏方法不正確。 2. 音準、節奏差,不成曲調。 | |||||
聲樂 (考生自備一首歌曲進行清唱) |
15—20分 |
1. 嗓音條件良好,歌唱姿勢正確,體態自然大方。 2. 音準、節奏正確,音樂樂感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曲目有一定難度,聲音自然流暢。 3. 具有初步歌唱發聲的基本技能和正確的歌唱狀態。 4. 演唱感染力強,具有初步的藝術表現能力。 | ||||
5—15分 |
1. 自然嗓音良好,歌唱姿勢正確,體態自然大方。 2. 音準、節奏準確,歌曲演唱完整。 | |||||
0—5分 |
1. 節奏差,音準差,嗓音條件差。 2. 五音不全或跑調者均為0分。 | |||||
舞蹈 (考生自選舞蹈片段進行表演,自備舞蹈伴奏及音響。) |
15—20分 |
1. 能夠準確把握舞蹈風格與特點,動作協調、靈活、優美,與音樂旋律相吻合,有節奏感。 2. 舞蹈動作編排合理、連貫、完整。 3. 對考場的空間感把握較好,眼神和身體動作配合協調,富有感染力,及較好的表現力。 | ||||
5—15分 |
1. 基本掌握舞蹈風格與特點,體態放松不僵硬。 2. 動作基本協調、靈活,節奏掌握良好。 | |||||
0—5分 |
體態僵硬,動作協調性差,節奏不清晰。 | |||||
繪畫 (考生自備繪畫材料,自命繪畫題目,繪畫形式和風格不限。) |
15—20分 |
要求恰當表達所畫內容,畫面構圖飽滿,形象生動,線條流暢,具有一定繪畫基礎,恰當地表達藝術的形式美,作品富有創造性和藝術感染力。 | ||||
5—15分 |
所畫內容基本符合自命題目內容,構圖恰當,線條流暢。 | |||||
0—5分 |
偏離主題,不懂得繪畫基本方法,缺乏構圖知識。 | |||||
講故事、朗誦 (考生自備故事或朗誦材料) |
15—20分 |
1. 普通話發音標準,語言流暢。講述思路清晰,情節完整。 3. 姿態自然大方,肢體語言配合恰當,儀態自然大方,表現力強 4. 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 | ||||
5—15分 |
1. 語言比較流暢,發音偶有失誤。 2. 口齒清楚,普通話語音基本標準,口語表達較清晰,語調與內容相符,注意運用音色。 3. 講述思路清晰,情節完整。 | |||||
0—5分 |
1. 普通話發音不標準,語句欠連貫,方言口音重,口吃、大舌頭。 2. 口齒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思維混亂。 | |||||
知識問答 |
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有關學前兒童教育專業方面的問題,考察學生的專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
15—20分 |
1. 表達清晰流暢,語言簡潔,遣詞造句恰當,邏輯性強。 2. 吐字咬字清晰準確,普通話標準,聲音響亮,姿態自然大方,富有感染力。 3. 無過多口頭禪、懂得禮貌用語。 |
1分鐘 |
20分 |
口吃、大舌頭、不能講普通話、口齒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思維混亂者不予錄取。 |
5—15分 |
1. 表達較清楚,語言簡練,遣詞造句尚可,邏輯性一般。 2. 普通話語言基本標準,口語表達較清晰。 | |||||
0—5分 |
1. 表達不清,累贅,缺乏邏輯性。 2. 普通話發音不標準,語言不夠簡潔,遣詞造句較差。 |
二、2017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美術教育專業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考核項目 |
評分標準 |
注意事項 |
興趣愛好 |
愛好廣泛,對專業興趣濃厚。 在前期專業學習中有主動性。 愛好教育事業,對未來的執業方向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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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表達 |
1普通話標準,聲音洪亮,口齒清晰。 2語言流暢,條理清晰,語言表達準確。 3儀態儀表大方得體,肢體語言恰當。 4語言表達富有感染力。 |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錄取: 1、考生不會說普通話, 2、口吃或吐字不清, 3、語言表達思維混亂。 |
提問環節 |
回答問題條理清晰。 回答問題準確,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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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氣質 |
1五官端正 2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生身高1.5米以上 3著裝得體,行為舉止符合一般禮儀。 |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錄取:1、面部大面積斑痣及其他缺陷,2、肢體有殘障,3、斜視, 4歪頭。 |
總分 |
50分 |
三、2017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音樂教育專業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項目\分值 |
評分標準與注意事項 |
1. 聲樂(20分) 自選能夠展示自身歌唱水平的聲樂作品一首(美聲、民族類別不限) |
發聲方法正確,無不良發聲習慣,聲音有支點、有共鳴,位置穩定,咬字吐字清晰準確。 音準、節奏準確,旋律流暢。 速度、力度處理得當,能較好地表現作品的情感與風格,具有較強的感染力和藝術表現力。 作品的難易程度及完成質量。 |
2. 器樂(20分) (1)鋼琴演奏 自選能夠展示自身鋼琴演奏水平的樂曲一首。 (2)其它樂器 樂器主要包括:古箏、二胡、竹笛(長笛)、手風琴、薩克斯等(所需樂器自備);演奏的樂曲自選。 |
具有正確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勢,樂曲演奏規范、流暢、完整,基本功扎實,具有正確把握節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能較好地體現樂曲的內容與風格,具有較強的樂感和藝術表現力。 作品的難易程度及完成質量。 |
3. 視唱練耳(10分) |
視唱要求打拍,節奏基本準確,速度穩定、音準好、句子完整,音樂語句表現清晰,樂感好;音程、和弦模唱音高準確、聲音清晰,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音程、和弦構唱要求唱名與音高一致,音準好。 |
四、2017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三校生”職業技能測試(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項目\分值 |
評分標準 |
時間 |
注意事項 |
身體素養 (5分) |
1.五官端正 (2分) |
1分鐘 |
面部有較大面積斑痣,肢體有殘疾或斜視、歪頭、歪嘴等不予錄取。 |
1.男生身高1.6米 (2分) 2.女生身高1.5米 (2分) | |||
1.著裝得體、行為舉止符合一般的禮節。(1分) | |||
語言表達能力 (15分) |
1.普通話發音標準,聲音洪亮,口齒清晰流暢,無方言。(5分) 2.表達內容有條理,富有邏輯性,用詞準確、恰當、簡潔。(5分) 3.儀表儀態自然大方,肢體語言配合恰當。(3分) 4.語言表達富有感情,具有一定的感染力。(2分) |
2-3分鐘 |
考生出現口吃、大舌頭、不能講普通話、口齒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楚,思維混亂者不予錄取。 |
邏輯思維能力 (10分) |
1.回答問題層次清晰。(4分) 2.回答問題完整、周密。(3分) 3.論點和理論依據前后連貫。(3分) |
1分鐘 |
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考察學生的專業學習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
應變能力 (10分) |
1.有壓力狀況下思維反應敏捷,情緒穩定。(5分) 2.考慮問題周到,處理得體。(5分) | ||
學習態度 (10分) |
1.正確認識學習的社會意義。(2分) 2.正確認識學習并對自己提出合理的要求。(3分) 3.正確認識克服學習困難的重要意義。(3分) 4.正確認識學習中互相幫助的重要意義。(2分) |
1分鐘 |
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考察學生的學習態度或學習潛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