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_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設立自主招生工作組,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工作。
2、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審查、監督整個自主招生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3、嚴格遴選專家。把師德師風、業務素質等作為選聘專家主要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公平公正。
4、堅持自主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按時向社會公示。
5、學校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凡查實獲獎證書、專利等證明材料確系弄虛作假、測試過程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定的考生,取消優錄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依規處理,追究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