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2017學考,你最關心的問題與解答
問:什么是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依據學考錄取”招生)?
答:依據相關的文件要求,廣東省2017年起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改革試點,簡稱“依據學考錄取”招生,即考生語、數、英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報考依據,高校按照相關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簡而言之,可為有志進入高職院校的考生提供多一種招錄渠道。
問:“依據學考錄取”招生與高考招生有何區別?
答:“依據學考錄取”招生除報名方式、錄取方式與高考招生不相同外,通過此渠道進入我校的學生在學費、宿費等收費標準和畢業證書方面均與普通高考生一致。
問:為何我要選擇報考分類招生,而不等六月份的高考?
答:我校在普通高考錄取中,文理科最低投檔線均居省內同類院校前三,文科最低投檔線超二本14分,理科以1分之差直逼二本。被我校分類招生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高考本科錄取,實現坐專望本,可享受長達5個月的休閑暑假。
問:參加“依據學考錄取”的考生,是否可以參加高考?
答:參加“依據學考錄取”已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并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2 0 1 7年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
問:“依據學考錄取”的報考條件
答:招生對象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
(一)符合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考報考條件并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
(二)參加了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的考生。
(三)參加了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或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試,且對應的學業水平成績至少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四)身體健康的考生(按《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執行)。
問:報考和錄取時間安排
答:考生網上填報志愿:3月24日8:00-27日18:00。
考生網上確認志愿:3月27日8:00-28日16:00。
錄取時間為4月6日-13日。具體按《廣東省2 0 1 7年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執行。
注:具體時間安排請留意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最新的相關通知文件。
問:志愿填報方式
答:考生可自行上網填報或到中學(報名點)集中填報。考生須先憑高考考生號和密碼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志愿填報系統”填報院校和專業志愿,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志愿確認,再到中學(報名點)辦理志愿表簽名手續。
問:投檔原則
答: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錄取投檔實行志愿優先和分數優先相結合的投檔原則,分兩次投檔錄取。其中,第一次投檔,實行志愿優先;第二次投檔,實行分數優先平行志愿投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達不到高職院校錄取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檔。
問: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劃定
答: 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科150分、理科1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