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其他_華中師范大學2017年本科自主招生簡章
九、其他
1. 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真實性負責。在自主招生資格審查、考試以及入學資格審查過程中,一旦發現并查實提交材料有作假情況,一律取消自主招生考試資格、入圍合格資格,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2. 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考試招生有關工作,未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3. 通過自主招生錄取進校的學生,不得轉出錄取專業所在學院。
4. 考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可提交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免除自主招生考試報名費。
5.本簡章經華中師范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正式實施,由華中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