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條件_西南財經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七、錄取條件
(一)入選資格考生須按照高考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
(二)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高考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本科第一批最低分數控制線;如本科批次合并劃線,則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2B;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三)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同意,且符合我校相關錄取要求,即按確定入選資格的專業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