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綜合素質測試_北京理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七、綜合素質測試
1.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照通知時間確認參加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在我校規定時間地點,持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綜合素質測試將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在北京理工大學中關村校區進行,包括筆試和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符合申請條件A的考生僅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因符合申請條件A的考生與其他考生測試及認定方式不同,故同時符合申請條件A和其他申請條件的考生,只能自選其中一種條件申請我校并參加相應選拔測試及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