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監督管理機制_湖南師范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五、監督管理機制
1、湖南師范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招生與就業指導處統籌組織,有關院系和專家參與實施。
2、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考核專家,將師德師風、業務素質作為選聘專家的主要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培訓。
3、加強初審和考核的組織與管理。初審實行網上隨機審核,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考核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
4、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示。
5、學校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
6、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工作,整個自主招生過程接受社會及考生家長監督。
7、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