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監督機制_西北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七、監督機制
1.西北大學自主招生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統籌組織,有關院系和專家參與實施。學校將嚴格按照“公開程序、公開選拔、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自主招生工作。
2.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考核專家。把師德師風、業務素質等作為選聘專家主要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公平公正。
3.加強資格審查和考核環節的組織與管理。資格審查實行隨機審核,每位考生的材料,由專家隨機評審。評審、考核過程全程錄像。
4.學校對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按時進行公示。
5.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工作,選拔辦法、程序、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29-88308129。
6.學校對整個考試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為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對于在考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規定的考生,我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將實際情況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和省招生辦,記入考生的高考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7.學校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任何與自主招生有關的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