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選拔錄取_上海財經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四、選拔錄取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7年通過自主招生選拔錄取100名考生(招生計劃5%),相關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 | 招生人數 |
會計學 | 10 |
財務管理 | 4 |
金融學 | 7 |
保險學(保險精算) | 3 |
工商管理類 | 10 |
經濟學類 | 14 |
法學類 | 6 |
財政學類 | 5 |
投資學 | 2 |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 | 2 |
公共管理類 | 4 |
新聞學 | 3 |
社會學 | 3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5 |
電子商務 | 5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3 |
統計學類 | 10 |
數學類 | 4 |
合計 | 100 |
注:上海、浙江兩地僅限選考物理的考生可填報統計學類專業;
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BB。
我校招生專業(類)介紹、培養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站查詢,公示考生將給予A、B二檔錄取優惠政策。
(二)選拔規則
我校按照考生筆試和面試計算綜合成績(總分500分,其中數學100分,英語100分,面試300分),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排序確定自主招生擬錄取人選及錄取專業。專業(類)錄取時按照33111的級差錄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檔減3分與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隊錄取,之后各個志愿均減1分與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錄取),總分相同時按數學、英語筆試成績排序。我校將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入圍資格考生名單。
(三)志愿填報要求及錄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我校及我校指定專業,在高考錄取時可以享受下列優惠政策,并按公示專業予以錄取:
檔次 | 適用范圍 | 優惠政策 |
A檔 | 全國 | 高考成績不低于生源省市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
B檔 | 上海、浙江 | 高考成績達到該生源省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線上20分(含)以上 |
B檔 | 除上海、浙江外的省市區 |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省市的模擬投檔線下60分(含)以內,且達到當地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
注:我校根據考生參加我校測試綜合成績排序劃線,排名前40%的考生給予A檔錄取優惠政策;其余考生給予B檔錄取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