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收專業(yè)_四川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二、招收專業(yè)
㈠、“學科特長”計劃招生專業(yè)如表1-3,每名考生須根據(jù)自身情況選報一個專業(yè),不能兼報。 表1:“學科特長”計劃招生專業(yè)(不含上海市、浙江省)
專業(yè)名稱 | 招收科類 |
哲學 | 文科 |
歷史學類 | 文理兼收 |
英語 | 文理兼收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文理兼收 |
化工與制藥類 | 理科 |
化學類 | 理科 |
計算機類 | 理科 |
軟件工程 | 理科 |
工程力學 | 理科 |
物理學類 | 理科 |
生物科學類 | 理科 |
數(shù)學類 | 理科 |
表2:“學科特長”計劃招生專業(yè)及選考科目要求(上海市)
專業(yè)名稱 | 選考科目要求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不限 |
計算機類 |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 |
軟件工程 |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 |
表3:“學科特長”計劃招生專業(yè)及選考科目要求(浙江省)
專業(yè)名稱 | 選考科目要求 |
歷史學類 | 不限 |
英語 | 不限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不限 |
化工與制藥類 | 不限 |
化學類 | 不限 |
生物科學類 | 不限 |
計算機類 | 物理、化學、技術 |
軟件工程 | 物理、生物、技術 |
工程力學 | 物理、生物、技術 |
㈡、“雙特生”的入選專業(yè)將由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遴選委員會根據(jù)考生特殊專長的學科領域、基礎水平和真才實學等情況經(jīng)考核測試合格后予以確定。考生錄取進校后,不能申請轉專業(yè)。
㈢、“國家試點學院”的招生專業(yè)為生物科學類。考生錄取進校后,不能申請轉專業(yè)。
注: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1、上述招收專業(yè)范圍不包括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專業(yè)以外的其他專業(yè);2、上述招收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與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