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監督機制和申訴渠道_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五、監督機制和申訴渠道
(一)學校在自主招生選拔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考核過程采取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對于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按時進行公示。
(二)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舉報渠道,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監督電話:010-89733105
(三)學校不組織或委托任何機構、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輔導。
(四)推薦單位、專家、中學和考生在自主選拔錄取中存在虛報或偽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考生自主招生選拔錄取資格,并按教育部36號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