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綜合評價錄取具體事項_平涼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方案
四、綜合評價錄取具體事項
(一)報考資格
凡報名參加我院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須是已參加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的畢業生。其中,中等職業學校及參加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必須是應屆畢業生。
(二)綜合評價錄取
由考生所在學校推薦,我院審核錄取。普通高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為依據做出評價;中職學校畢業生以所在學校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為依據做出評價。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
2017年3月10日—4月10日
2.報名辦法
(1)考生既可網報,也可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區)招辦或我院招生就業處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供本人的考生號、身份證號等相關高考報名信息。
(2)網報的考生,須登錄我院網站(www.plvtc.cn),按要求填寫《平涼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考生申請表》,選擇報考專業,網報后,下載《考生申請表》,經所在學校審核蓋章后,于4月10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考生申請表》,到戶口所在地縣(區)招辦或我院招生就業處進行現場確認。
現場報名的考生,須按要求填寫《平涼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考生申請表》,經所在學校審核蓋章后,于4月10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考生申請表》,到戶口所在地縣(區)招辦或我院招生就業處進行現場確認。
(三)錄取程序
1.資格審查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由縣(區)招辦或所在學校審核資格;中職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審核資格。
2.所在學校推薦
考生須填寫《平涼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考生申請表》,由就讀學校審核推薦并蓋章。
3.審核錄取
普通高中畢業生,我院以其所在學校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為錄取依據。中職學校畢業生,我院以其所在學校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評價為依據,審核錄取。
4.結果公示
錄取結果在我院網站上(www.plvtc.cn)進行公示,并反饋考生所在學校。在規定時間內發放錄取通知書。
5.上報備案
我院按照規定將錄取結果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四)招生費用
按照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