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試組織、評卷及違規處理_甘肅醫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方案
九、考試組織、評卷及違規處理
(一)嚴格考試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規范操作程序,對在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成立專門機構及時處理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突發性事件。
(二)學校組織評卷小組,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判標準,參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組織實施。同時加大信息公開、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平公正。
(三)我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單獨招生報名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錄取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