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計分辦法_2017年廣西金融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章程(簡章)
六、計分辦法
考生總分由綜合測試成績及附加分組成。
(一)綜合測試
滿分為600分。
(二)加分項目
1.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文憑者,加50分。
2.具有中職學歷或同等學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國家或自治區教育廳、人社廳舉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個人或集體三等獎以上獎勵者,加50分;獲得地市教育行政部門及人社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大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考生,分別加20分、10分、5分。
4.在全區范圍內,對瑤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個世居少數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數民族考生(除10個世居少數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5.對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的考生,加10分。
6.對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時符合“1”、“2”、“3”條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過50分。同時符合“4”、“5”、“6”條有關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過20分。同時符合“1”、“2”、“3”、“4”、“5”、“6”條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過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