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報名辦法_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四章 報名辦法
第七條 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當年高考報名手續、取得高考報名號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報考我校: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二)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三)需取得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且所有科目均須D等第及以上。
(四)需取得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第結果,且終評等第要求: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均需B等第及以上。
第八條 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
(一)考生申請報名
凡符合我校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進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 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每位考生限報1個專業志愿。
報名時間: 3月10日08:30—3月28日16:00,報名成功后打印《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專業志愿不得更改。
(二)公布各專業入圍現場資格確認分數線(以下簡稱“ 分數線”)
考生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學校將根據申請條件對考生進行入圍現場資格確認名單的確認工作,確認入圍者方可參加現場資格確認,具體確認原則如下:
1、對于報考我校電氣電子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院、設計與藝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建筑工程學院、汽車學院專業的考生,根據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歷史、化學、生物、地理、技術10門科目學考等第折算成滿分100分,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專業計劃數的400%設置分數線(分數線上同分考生同時入圍),如不足400%,則全部進入現場資格確認名單。
2、 對于報考我校紡織工程學院、黃酒學院專業的考生,根據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歷史、化學、生物、地理、技術10門科目學考等第折算成滿分100分,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專業計劃數的500%設置分數線(分數線上同分考生同時入圍),如不足500%,則全部進入現場資格確認名單。
高中學考等第以我校公布入圍分數線前“服務平臺”提供的數據為準,具體各專業入圍分數線將于 3月31日在我院招生網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報名繳費:入圍現場資格確認名單的考生需繳報名費110元/人, 于 4月1日08:00—4月11日16:00期間通過我校招生網進入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繳費系統進行繳費。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考場編排以報名審核通過且繳費為依據, 未繳報名費的考生報名無效,不能參加我校高職提前招生考試, 考生所繳報名費一概不退。
(四)現場資格確認
1、入圍現場資格確認名單且已繳報名費的考生須本人持報名資料來我校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確認合格者方可參加由學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評。未經現場資格確認或材料不全而無法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2、現場資格確認工作分兩個時間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時間段一,對于報考我校設計與藝術學院、汽車學院、電氣電子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院、黃酒學院專業的考生:
確認時間: 4月14日下午13:00-16:30,
4月15日(周六)08:00-16:30 。
確認地點:紹興市曲屯路151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梅山校區)內。
2)時間段二,對于報考我校建筑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紡織工程學院專業的考生:
確認時間: 4月21日下午13:00-16:30,
4月22日(周六)08:00-16:30。
確認地點:紹興市曲屯路151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梅山校區)內。
注:各專業所屬學院情況,見本章程第六條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計劃表。
3、現場資格確認時必須提交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的材料:
1)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加蓋考生畢業學校公章,須考生本人簽名)。
2) 考生本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需正反二面復印)。
3)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一份(加蓋考生畢業學校公章)。
4)《浙江省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信息表》復印件一份(加蓋考生畢業學校公章)。
5)如需提交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素質特長項計分申請表》(在學院招生網上下載打印,加蓋考生畢業學校公章),則相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畢業學校公章后附在申請表后面。
其中,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證明材料復印件等要校驗原件,請在來校現場資格確認時隨身攜帶。
4.準考證:現場資格確認合格的考生,經現場拍照后打印《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考試準考證》,同時簽“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加蓋我校教務處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