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錄取_成都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單獨招生章程
八、錄取
(一)政考及體檢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見和體檢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信息。
(二)考試成績
普通高中類的文化考試成績按語文1/3、數學1/3、英語1/3折算為10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按100%折算為100分,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數的原則。
中職類的文化考試成績按語文1/2、數學1/2折算為10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100%折算為100分,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數的原則。
(三)錄取程序
1.遵循“分類劃線,分類錄取”的原則,分別劃定普通高中類、中職類最低控制線。并在各自單列計劃中錄取,互不交叉。
2.政考、身體素質合格,且折算后總分數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采取“根據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不滿額專業,將視情況在本類別最低控制線以上未被錄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四)錄取照顧政策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可向學院提出免試申請,免試進入填報專業學習。
(五)考生須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確為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院招生在線公示七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由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未完成計劃即轉為高考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