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_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十三、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一)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領導小組下設由教務、招生、紀檢監察、安全保衛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工作組以負責單獨招生各項日常工作。
(二)學院紀檢部門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全過程紀檢監督,保證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開、公正、公平。
(三)堅持“十公開、十條禁令”制度,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單獨招生相關信息,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四)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原則。
(五)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我院的教職工,不得參與當年單獨招生考試工作。
(六)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