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7年普通高校單獨招生綜合素質測試考核標準 ...
一、考試性質
本綜合素質測試是四川城市職業學院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參加普通高校單獨招生的選拔性考試,是轉變傳統的學科觀念,打破固有的知識體系,以應用型題目為主,側重考查考生綜合素質的能力測試。
二、制定依據
1、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2017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
2、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3、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方案。
三、考核方式
由四川城市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素質測試組分別對考生進行素質測試,每位考生測試時間不超過15分鐘。
四、考核內容及時間
通過對考生儀表儀態、自我展示、選題作答、現場答辯、才藝展示等項目的考察,重點考核考生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能力、文化素質和特長修養。(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向考官表明自己的姓名等個人身份信息)
考核項目 |
考核方式 |
考核時間 |
儀表儀態 |
考官現場觀察 |
整個面試期間 |
自我展示 |
考生介紹自己的興趣、愛好等 |
3分鐘 |
選題作答 |
考生現場抽取題目作答 |
5分鐘 |
現場答辯 |
考生現場回答考官提問 |
5分鐘 |
才藝特長 |
考生展示個人才藝或特長 |
2分鐘 |
四、考核標準及分值
(一)個人修養(60分)
根據考生在整個測試期間的儀表儀態、行為舉止等的觀察給予評分。
(二)邏輯思維(60分)
根據考生在整個測試過程中所展示的表達及邏輯思維能力給予評分。
(三)應變能力(80分)
根據考生現場和考官的答辯情況給予評分。
(四)文化素質(100分)
根據考生測試過程中所展示的文化底蘊和品行修養給予評分。
(五)才藝特長(加分項,20分)
根據考生現場展示的才藝和特長給予加分,但加分不能超過20分,且加分后綜合素質測試的總分不能超過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