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附則_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2017年高職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六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于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由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委托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于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由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委托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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