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組織保障及時間安排_廣東科貿職業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九章 組織保障及時間安排
第三十一條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在市教育局協助下進行。負責制定招生章程,做好報名、報名審核、考試、成績評定及上報和錄取等工作。中學負責報考考生的組織及高考補報名考生的資格審查、網上確認高考報名信息等。
第三十二條 精心組織,妥善安排,確保組考工作安全有序。
我院按照“省廳牽頭、院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實施原則,精心組織,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我院根據招收對象、特點和要求,明確工作目標,理清工作思路,落實工作任務,理順工作流程,有條不紊地實施好組考工作。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命題、考試安全保密、錄取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按計劃、高質量完成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加強考務工作過程管理和監控,嚴格考務實施,嚴肅考風考紀,規范技能考試和面試考核環節,自覺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十三條 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宣傳發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構建公開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開體系,將招生政策、考生報考資格和報考條件、招生計劃、文化素質考試(或文化基礎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擬錄取名單、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予以公開,讓廣大考生和社會及時獲取招生信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在市教育局的協助下,充分利用媒體、網絡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傳發動工作。在我院網站上及時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報考資格、成績發布等,為考生傳遞全面、真實、準確的信息,為我院主招生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第三十四條我院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時間安排表如下。
工作時間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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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前 |
制定學院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 |
1月15日前 |
審核并向省教育廳、省考試院報送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 |
1月20日起 |
開始招生宣傳與咨詢,網上公布招生簡章、章程等信息,進行宣傳發動。 |
2月20日 |
公布考試大綱 |
2月15日-20日 |
普通高中及中職學校組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辦理高考補報名手續 |
2月15-25日 |
考生在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報名網站預報名,審核考生紙質材料。 |
2月24日 |
下午5點截止報名 |
2月27日前 |
公布符合報考資格考生名單 |
2月27日前 |
將參加電子商務專業網測的考生名單上報廣東教育考試服務網 |
2月28日前 |
考生交考試費用。 |
2月28日至3月2日 |
網測考生登錄廣東教育考試服務網預約確認網測考點及測試時間 |
3月1-3日 |
考場安排及考務工作。 |
3月3日 |
考生網上打印準考證。 |
3月4日上午 |
普通高中生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中職考生文化基礎考試。 |
3月4日下午 |
中職考生職業技能考核。報考電子商務專業的考生按預約考點進行網測。 |
3月11-17日 |
擬錄取名單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
3月24日前 |
根據文化素質考試(含學考)或文化基礎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含網測)或職業技能考核的成績計算總分,并將考生各科成績上報省教育考試院。擬錄取名單在本校網站上公示,并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
3月29日前 |
高職院校完成自主招生錄取工作 |
9月初 |
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 |